
在經濟發展和高速增長的同時,環境問題日漸突出,尤其是水環境與水生態日益突出,成為世界范圍內高度關注的共同問題。水環境惡化對國家經濟的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和制約,水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發展的高度。
國家環境安全包括兩層基本含義:一是防止由于生態環境的退化對經濟基礎構成威脅,主要指環境質量狀況低劣和自然資源的減少和退化削弱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支撐能力;二是防止由于環境破壞和自然資源短缺引發人民群眾的不滿,特別是環境難民的大量產生,從而導致國家的動蕩。可見,維系一定區域或國家社會經濟持續協調發展的“穩定環境”就是國家環境安全,即確保“與人類生存息息相關的生態環境及自然資源基礎處于良好的狀態或不遭受不可恢復的破壞”。
水環境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體現的就是供用水安全,即在不超出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的條件下,水資源的供給能夠在保證質和量的基礎上滿足人類生存、社會進步與經濟發展,維系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 。可見,水環境安全首先意味著有清潔、充足的水資源可以滿足人類的生存需要,滿足社會進步與經濟發展,維系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如果水體被污染不能飲用,則人類的生存條件受到威脅,生活質量得不到保證,國家利益受到損失,良好的生態環境也得不到維系,即導致水環境不安全;其次,水環境安全還意味著人類的生活和生產勞動所產生的水污染不能超出水環境承載能力——水體的自凈能力,否則,就會造成對水環境和水生態系統的破壞,出現水環境的不安全。嚴重的水環境不安全將會引發經濟不安全和社會不穩定。由于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決定。